您所在的位置: 郑州婚姻家庭资深律师 >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担任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业务与学习委员会副主任。陈新娟律师执业多年来,先后办理和接触过... 详细>>
律师姓名:陈新娟律师
手机号码:15136412886
邮箱地址:2390779629@qq.com
执业证号:14101201211680813
执业律所: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绿地滨湖国际城一区1号楼16层
在法定继承的时候,继承人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继承遗产的,那么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怎么样呢?关于这个问题,请看下面这篇文章。
一、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法定继承的继承人是有一定的范围的,不在该范围的行为人是不可以继承遗产的,而且法定继承也是有一定的顺序的,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遗产。还有更多关于法定继承的详细内容,请看上文。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