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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担任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业务与学习委员会副主任。陈新娟律师执业多年来,先后办理和接触过... 详细>>
律师姓名:陈新娟律师
手机号码:15136412886
邮箱地址:2390779629@qq.com
执业证号:14101201211680813
执业律所: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绿地滨湖国际城一区1号楼16层
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不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而是根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一碗水难端平”、伪造遗嘱、遗嘱没有效力、对遗嘱不满,很多因素致使产生遗嘱继承纠纷。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律师可根据案件的情况,争取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保证你的继承权利。